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文明宿舍评选方案发表时间:2024-06-03 17:45 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更好地发挥宿舍在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阵地作用,增强学生对集体的归属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司〔2017〕2号)《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我校全日制中、高职学生宿舍。第三条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二章 评选比例分配第四条 院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宿舍总数的20%,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宿舍总数的10%。第三章第五条 文明宿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宿舍所有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学校稳定;(二)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共同进步,无不和谐现场,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三)宿舍学习气氛浓厚,成员成绩优良,所有成员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情况,无考试违纪现象;(四)搞好并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有严格的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自觉遵守,认真负责,注重个人卫生,服装整洁,仪表端正;(五)室内各种物品摆放整齐,鞋子摆放一条线,被子叠放整齐规范,床单平整,床下无任何杂物,玻璃清洁明亮,地面墙壁洁净;垃圾及时倾倒,卫生工具摆放合理;室内无蚊蝇,桌面、箱柜、灯具洁净,床上无乱堆衣物、日常用具摆放整齐;(六)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七)宿舍成员未受任何记录处分和通报批评;(八)宿舍成员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的一切设施,无损坏公物现象。第六条 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一)评选年度内有违纪行为的;(二)评选年度内造成安全事故的;(三)评选年度内有私自外宿、留宿外人、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进行商业活动、饲养动物等情况的;(四)评选年度内有酗酒、吸烟行为的;(五)评选年度内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以及进行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六)评选年度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的;(七)其他违反住宿管理办法规定者。第四章第七条 评选程序:(一)参评班级向所在学院递交《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宿舍建设特色材料等相关申报材料;(二)各学院负责对参评宿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宿舍进行考核初评;(三)公示3个工作日后,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校级文明宿舍的推荐对象材料报送学生处,院级文明宿舍由各学院自行表彰,不再报送;(四)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校级文明宿舍;(五)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进行拟文表彰。第五章第八条 不同学院混合学生宿舍由宿舍长所在学院申报推荐。第九条 因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或在学校公示期间有投诉被证实条件不符而取消的文明宿舍资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每取消一个名额,扣除学院量化积分0.5分,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参评宿舍及其学院给予通报批评。第十条 颁奖后如发现文明宿舍在参评当年有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第十一条 本次评选结果纳入学院考评量化,并作为推选省级文明宿舍的直接依据。第十二条 本方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1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文明宿舍评分标准
附件2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注:此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3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文明宿舍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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